为保障三水区教师队伍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证公办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教职工。本次招聘的教职工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1.2022、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2023、2024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招聘报名首日期间,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认证)。
(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如无法提交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
(1)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可不限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岗位,亦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的岗位;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
(5)社会人员报考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③三水区公办学校现任临聘教师(截至2024年7月,至少具备一个以上连续完整学年的临聘教师任职经历);
④三水区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三水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报考三水区教育发展中心专干岗位除外);
2.前期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2023-2024学年度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已通过体检的;
3.在我区以往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8:00- 3月1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报名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
考生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填写报名表(附件3);
2.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3.上传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无毕业证,须上传“就业推荐表+报考专业对应成绩单”)(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上传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上传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无教师资格证,须上传承诺书(参考报名系统中的模板,考生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5.上传其他材料,例如荣誉证书、区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职证明(校长签名盖章)和职称证书、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证明(校长签名盖章、合同),报考教育发展中心岗位的需上传6年以上教学经历证明、职称证书。
(二)网上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因网上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核结果将在招聘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于2024年3月9日12:00后登录系统查询,对于资格审核通过且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可同时在招聘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查看笔试安排,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通过“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报名材料按“网上报名要求的1-5项上传材料”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没有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其中,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钢琴和自选特长表演);报考美术(含工艺美术)教师岗位的另加考专业试(色彩和素描);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另加考专业试(200米跑、立定跳远、技能考试);报考机械、机电教师岗位的另加考专业试(实操)。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应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有关情况。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反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岗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教师资格证学段分为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三)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四)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92990387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