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

学生请假事项提醒:

   

1. 凡请假的同学必须事先递交请假条,老师签名后的假条方能生效,请假理由必须详细填写;2. 请假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假;3.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先由辅导员初拟审核签名后,需报备班主任,再由学院审批;4. 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按上述程序批假;5. 超过一周必须报学校教务处批假; 6. 在法定节假日前后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特指非主观因素造成的事因)可另作考虑,人为原因(如事前订好票、已约亲友、已约医生、考车等等)一律不予批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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