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肇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特制订“区域国别学”学科的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二、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成立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成立区域国别学研究生复试小组,由区域国别学硕士生导师组成。在复试工作中,执行以下管理要求:
(一)遵循“三随”原则:随机抽取面试评审小组组员、面试时随机抽取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二)强化导师的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在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成绩要求。不低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分数线。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1.2。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复试名单。如果上线生源不足120%,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关于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试合格者;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统一线下进行,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全程录音录像。
(一)笔试:科目为区域国别综合,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40%。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学院取得联系。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长为每科2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满分100分,由学生随机抽取问题加导师组提问,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60%。
面试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外语综合能力测试(20分):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表达及专业外语水平;
2.专业基础(30分):考查考生对区域国别学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
3.综合素质(50分):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应用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三)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按规定准备电子版材料,以 PDF或JPG格式压缩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专业名称+准考证号+考生姓名+资格审核材料),发送至外国语言文化学院邮箱(wgyxy@zqu.edu.cn)。复试当天,请将下述材料纸质版提交给学院工作人员,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三)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交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见附件1);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七)其他附加复试材料。考生须在复试前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且在复试过程中保持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旦发现复查不合格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学籍;若情节严重,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
如拟招录的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将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另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凡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按顺序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四)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外国语言文化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学校按照“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原则强化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研究生院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开展复试监督巡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生源调剂需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申诉制度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我院会同学校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及调查处理。
(四)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咨询与申诉
(一)咨询方式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8-2752827
电子邮箱:wgyxy@zqu.edu.cn
(二)申诉方式
肇庆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8-2716180
电子邮箱:jjjc@zqu.edu.cn
十、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