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实验守则

1. 凡在实验室上课的老师必须接受实验室使用的相关培训,合格后方能使用。

2. 任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实验室作好课前准备。

3. 教师临时使用实验室应与教学秘书协调好并告知实验室管理员,以便协调安排。

4、教师需对授课班学生进行操作规程及有关注意事项的学习与教育,课前按学号安排好学生座位号。

5. 教师在主控电脑上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储存设备之前,需对所用储存设备检测,确保主控电脑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禁止在互联网上传播违禁信息。未经管理员允许,教师不得随意拷贝、修改教师机上的资料。

6. 上课老师要对设备负责,并对学生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7. 下课后,教师要关闭教师机,督促学生关机、提醒学生把耳机凳子归位,带走随身物品,离开前必须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8. 课后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分室工作日记》,发现问题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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